全职高手
蝴蝶蓝 · 2753章 · 第九百七十八章 为难
[开始阅读] 先说一下,我只是想推书,有些人看不得借鉴或者说复制黏贴,那我只好亲自上阵。为了喜欢的小说花一两个小时写篇书评也没什么。
这是我第一本键盘类网游小说,老实说看第一张纯粹是好奇,后来是慢慢被虫爹的幽默所吸引,到了整个联盟都出现才觉得本书的与众不同。(以前在贴吧看到说好多人以为真的有一个叫荣耀的游戏和电竞圈,也算是侧面说虫爹写得好?)
以前在龙空上看到过一篇帖子,他讲的是“网络文学的同质化”。意思差不多就是不管是玄幻奇幻仙侠修真还是都市无限流不同题材的小说,也不看主角背景出身性格如何,总之随着故事的发展,主角永远无敌,敌人永远脑残,最后遇到的女性全部进后宫。。。大体就是这样,主角是世界的中心,一切剧情都围绕着主角展开。(龙空和贴吧好像都有人说过,记不清)
但是《全职高手》不一样,严格上讲他是一部多线小说,但是叶修与兴欣肯定无可取代的主线。我想在其他小说中像虚空双鬼,烟雨的楚云秀,301的杨聪肯定是一笔带过,说不定还是被主角踩在脚下然后就再也不会出场的那种,而像蓝雨的黄少天,微草的王大眼,百花的张佳乐等等这些人出镜率在别的小说中可能已经是男三,甚至是男二,但是在本书中同等的角色肯定不下十人。
对于人物的描写,虫爹已经让我们无话可说,试问你在哪本小说看完之后还可以津津乐道的吐槽差不多100个人物(具体多少个我不造)。就说一点老魏,方大大,黄少天这三个人吐糟的方式你分得清吗?答案是肯定的,原因就在于虫爹对于人物刻画的鲜明,虽说有点脸谱化的趋势。比如;
张新杰;强迫症的一丝不苟。
黄少天;喂喂喂喂喂喂喂喂人呢人呢人呢单挑单挑单挑!
周泽楷;恩。。。
还有《全职》用的是NBA的模式,我想吐糟一句叶修和乔丹真像。一样都是在自己的领域是神一般的存在,一样都是沉寂之后的复出。
接下来我写几句我觉得《全职》里最经典的的话。
如果是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这绝对是TOP10最感人)
一如既往(总觉得这是属于老韩同志的悲哀。。。永远的勇敢向前一如既往,却总是那让人心疼的不甘心)
要肩负起微草的未来啊!英杰(那么温柔,像爸爸一样,看到这句不觉想到自己的未来,不由哽咽)
我等你回来(这是我在腐女告诉之前唯一认定的CP韩叶)
太多了不一一例举,打字累。。但是对于《全职》的每一个我都有一份回忆,好脾气的保姆蓝河,过气老选手但依旧有梦想的老魏,话唠的最强机会主义者黄少天,寡言的枪王周泽楷,要强一串三的唐柔,美女你是哪个星座脱线的包子,桀骜不驯以下克上的唐昊,转型再封神的无节操方大大,千年老二的张佳乐(这角色很喜欢,也喜欢孙哲平),一如既往永不言弃的韩文清等等。
就是因为本事是以NBA模式的缘故,有一种像体育精神一般的东西,台上死磕出尽一切招数台下一笑了之又是好朋友,传递给读者的大多都是拼搏,奋进,热血,团队精神,牺牲(虽说也有像刘浩这样人性阴暗面的存在)。
还记得为了荣耀的冠军而毅然决然转队,宁愿忍受粉丝唾弃的张佳乐嘛?
还记得想要和自己的好友能够在同一舞台上竞技,而转型默默离去的一寸灰乔一帆嘛?
还记得不服老不服输,永远的一如既往的韩文清嘛?
《全职》没有爱情线,但是衍生出了无数的CP(我觉得叶韩?……恩,忽略我)。可以说是腐女眼中的网球王子啊,哈哈哈~~
忘记说了,在网游小说中《全职高手》和《重生之贼行天下》是我最喜欢的,然后才是失落叶的数据流。
键盘类网游我还在看《绝顶唐门》(不是绝世……)看了三十章感觉还可以,以为给大家讲,这里不多说。
这是我的书评,写得肯定没有贴吧大神的专业,但也是我一份心血,谢谢。
我发现……我好像没怎么说主角,不过我想喜欢本书的朋友,应该不会怪我,毕竟叶修这个人物有太多的人去评论,更有几十万网友为他庆生,(这是我报纸是看到的,具体哪,我想不用纠结了)。比较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主角!
PS;虽说很烂但是写都写了总归要发出来,最后请大家留一句话,证明自己看过《全职》,我的就是标题。好像不是原文里的……这就这样吧,不拖了(万剑一)
帝霸
厌笔萧生 · 7371章 · 第3169章唯我无敌
[开始阅读] 李七夜走过九界,踏遍十天九地,征战无数,路向前,只为了寻找一个答案,当年,究竟是谁,偷走了我的羊!?(逆光?少年灬ㄘ)
快穿之宿主求别崩
甜酒胖子 · 433章 · 第 433 节
[开始阅读] 甜酒胖子 女主霸气侧漏一个不爽就崩位面,男主实力宠爱表示你不高兴崩就行我担着,但是设定以目前章节只能说男主顶着什么苦衷搞得两人不共戴天,作者表示大概还有一半路过推书(小)
哈姆雷特
莎士比亚 · 23章 · 第 23 节
[开始阅读]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本书取材于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古老传说。丹麦国王暴毙,国王的弟弟继承了王位,还娶了旧日的王嫂。王子哈姆雷特在痛苦中见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告诉王子自己是在睡梦中被弟弟夺去了生命、王位和妻子,并嘱咐给哈姆雷特一定要为他报仇。于是哈姆雷特开始了曲折的复仇历程…(小哥)
史上最强店主
南极烈日 · 2727章 · 第 2727 节
[开始阅读] 本书前期很好,各种战斗体系很完善,主角也要升级,可是后期就是秒人,本人试毒900章左右,后期全是一个套路,作者大大,完结吧! 本书原著在起点,在这投钱作者拿不到一分钱,建议去起点支持支持。
一句话……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雾的心)
末世狂喵
捕梦者 · 567章 · 第五百五十章 欢恩来到我的狂淬宇宙(全书完)
[开始阅读] 虽然很喜欢,但是还是要提出一点问题,一点最重要的问题。
我就不说猫舌头,还有猫爪子的问题了,我来向大家科普一下,一点色色的问题
各种动物的,交配方式都是不一样的,猫咪的交配母猫是不会有快感,反而是很痛苦的,还有公猫的时间很短,就只有三秒,用着三秒时间公猫怎么产生快感?
所以说,看到色色的部分的时候,如果是人类世界的话,没什么问题,如果是只猫的话……
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毕竟是看搞笑来,只不过是突然想到了,就发一下,给大家科普一下,猫咪的问题。
还有就是各位养猫的朋友要记得给猫做绝育哦😊(丘比)
完美世界
辰东 · 3268章 · 第 3268 节
[开始阅读] 我看的第一本玄幻小说,是辰东的<神墓>。至今,那部小说跌宕的情节,细腻的感情,荡气回肠的生死取意,仍然让我觉得这是我看过最好的小说,没有之一。打怪升级,白痴地热血,以主角的等级去划分故事的情节,像这样的小说,除了坑读者时间与钱,我真的想不出别的意义。所以,神墓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是那种烂小说最起码,它是网络文学的精品。
神墓,长生界,遮天,再到如今,完美世界,似乎辰东决心要走另外一条取得成功的路,于是他从神墓的结束开始了。神墓的成功,辰东并无满足,就像完美世界故事中的主角,靠一条道取得仙气,而后又走另外一条道,再去在生死间修出另一道仙气。辰东写小说亦是,所以你发现了,完美世界的笔风和神墓的笔风,简直像两人写的。其实这种改变从长生界就能看出几许端瑞,写作角度已然开始增多。
有人说,完美世界的给人的感觉有时是看不下去的,当在情节在两次高潮爆发之间的平缓期时,由于语言不是那么的贴近人性,对人物描写不那么集中而是更像是神的视角写作,对比现在当行的<绝世唐门>,奇妙的各种东西配上主角似乎减少了耐读性,减少了读者的好奇心;可是当情节高潮时,又让人欲罢不能。而我却对这种写法十分推崇,我称之为介绍式写法。作者是把他心中的世界假设为原本存在的,娓娓道来。(肆玖肆次方PiG)
逆天邪神
火星引力 · 4685章 · 第4390章 流云危机
[开始阅读] 从修罗追到现在,火星独特的魅力也是独此一家。看过土豆的《魔兽剑圣异界纵横》,也看过《斗破苍穹》,而后的《武动乾坤》和所有却再也看不进了,看过失落叶的《网游之纵横天下》,也看过《网游之天下无双》,到头来最怀念的是《修罗传说》的风瑶死(假)时的杀戮断义绝情,最难忘的《邪龙逆天》贯穿吞噬天地的光暗双魂爆……时间无情,我们也逐渐老去。在越来越泛滥模板化的现在,能有火星这样让人如同初见般却不腻的作者又多少呢?修罗到邪神,火星老了,我们也老了。可请问,那些一路从修罗追到邪神的书友们,火星的书有变吗?爽点是否一如既往的恰到好处?是否一如既往的神女控加萝莉控,神女可不控决不可不控萝莉?一晃近十载,唯有火星依旧是萝莉控。哈!
老了,看小说也十年了。初中到大学,以前年少沉迷网文,也不知得到什么又失去什么。实在看不过一些喷书的,忍不住唠叨一番,不喜欢的走开。汝之草芥,吾之仙酿。追书的也多容忍,火星保持写书也不容易。
太困了,不知道说啥。就这样
(最后一段提前)
养了许久,宰了依旧暴爽舒透,熟悉的味道,仿佛回到初一看修罗的那种感觉。百看不腻,独特的风格也只有火星了吧。前面一些高赞书友解释了火星的一些情况,我也不赘述了。
那些不喜欢的,麻烦别看走开,说实话火星不欠你们什么。
火星也确实不是写书挣钱,之前的书都是免费的,也有过尽量不让书上架的事。后来是因为纵横的一些原因,之后的才开始收费的。说实话,火星是我见过唯一一个把写网络小说当做爱好而不是收入的工具人。火星工作稳定,收入也不差,真不差那份稿费。(别当吹捧,说实话,真正看正版的有多少?火星其实也对盗版并不在意,贴吧的也大佬说明是正版了吧!火星的书随意百度便能找到,还真不差这些少之又少的稿费。)
火星眼睛没出事前也爆发过。为了钱吗?记得此前火星的书都是免费的吧?好像也只是天谴之后(也许是邪龙,过的太久了,不记得了)才收费的吧!一些因为追更怨气的也多理解一些,毕竟火星身体也不如从前了,火星也不是什么专职写手,为了写书他牺牲多少空闲时间?又不是维持生计的必须,对盗版对月票不怎在意,这样的网文界作者有多少呢?(樱夜梦之花)
外挂也疯狂
包包紫 · 297章 · 第 297 节
[开始阅读] 这本书的作者正在做胎教( ⊙ o ⊙ )你懂得~这本书总体来说是不错的,但是游戏没扯上多大关系,走的是宠文路线。女主有点玛丽苏,内容却不白。一听名字就知道,这本书可男可女ψ(`∇´)ψ更文的时候大多是在早晨,不要妄想会更几更,因为真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孩子是最重要的,对读者来说孩子是多余的ヽ(✿゚▽゚)ノ表打我~
《星际绝色祭司》这本书也是不错的,楼主最近迷上了网游类型的小说(是宠文)还有把你们看过的书留下来ψ(`∇´)ψ(爆炸大头)
轮回乐园
那一只蚊子 · 11153章 · 第三十一章:加油闻守关的大革革们
[开始阅读] 主角琦玉一心想成为最强的s级英雄,通过不断的努力,最后,琦玉终于当上了超S级英雄NO1,却也因此而遗失了目标。就在授勋仪式前夕,琦玉不告而别,放弃了多年来梦寐追求的荣誉和掌声。他临走时留了封信给杰诺斯,告诉他不必挂念自己,他要重新振作,去寻找真正的对手。
漫无目的的旅行,琦玉始终一无所获。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来到了木叶村,在热闹的集市上,他遇见了挽着雏田、抱着孩子的鸣人。鸣人笑得很温暖,也很开心,这让琦玉十分羡慕。琦玉之前就听说鸣人很强,于是对鸣人说,希望可以一决高下。
鸣人拒绝了琦玉的请求,温柔地看了一眼身旁的雏田,微笑着告诉琦玉,他之所以努力变强,是要保护自己所爱的人,如今一切都已圆满,他只希望好好陪伴在妻子身边,做一个好丈夫和好爸爸。
琦玉尊重鸣人的决定,但仍不死心,问鸣人是否有别的强悍对手。鸣人想了想说,他知道一个强大的英雄,名叫孙悟空,但他一直生活在界王星上,所以不知道琦玉能否找到。不过建议琦玉可以去找一个叫大雄的小孩,听说他有一只蓝色机器猫,有能力可以去到任何地方。
琦玉虽然很强,但生活上却是个糊涂蛋。他知道靠自己是无法找到大雄的,于是他根据报纸上的介绍,来到了米花市,找到了毛利侦探事务所,想委托毛利小五郎,帮他找大雄这个孩子。
琦玉临行前并没有带什么钱,于是遭到了贪财的毛利小五郎拒绝,只能灰头土脸的离去。可还未走远,自己的斗篷却被一个小男孩拉住。小男孩告诉琦玉,他叫江户川柯南,是一名侦探,他可以帮琦玉找到大雄。
琦玉将信将疑,但如今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相信这个毫不起眼的小学生。一路跟着柯南,他渐渐被柯南所呈现出的气质所折服,而最后柯南也没让他失望,带他来到了大雄家门口。
琦玉不善交际,希望柯南能陪他一起进屋。柯南摇了摇头说,这家人很幸福,他不想连累他们。于是一个人默默地离开了。
夕阳的余辉将柯南的身影拉得很长,琦玉心想,这个孩子长大后一定是个迷人而英俊的少年。
深吸了一口气,琦玉终于鼓励了勇气敲门。门缓缓打开,一个黄皮肤、红耳朵的机器玩偶出现在琦玉眼前。琦玉很奇怪,但还是说明了来意。红耳朵告诉琦玉,她叫哆啦美,是机器猫哆啦A梦的妹妹,现在大雄和哆啦A梦去了夏令营,所以暂时回不来,不过她同样可以帮助琦玉。
琦玉有了毛利小五郎的教训,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光秃秃的脑袋,说他自己没有钱可以作为报酬。哆啦美摇摇头,说她和哥哥之所以从未来回到现在,除了帮助不争气的大雄外,就是给人们带来快乐。所以能帮助琦玉,她十分乐意。
二话不说,哆啦美从口袋里掏出了任意门,设定好了坐标,对琦玉说,只要进入这扇门,他就能去界王星了。琦玉高兴地跟着哆啦美跨入了任意门,但眼前所见,让他呆若木鸡。
他问哆啦美,难道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就是界王星?哆啦美摇摇头,她说这里本应芳草如茵,不知道为何变成这样。
就在这时,琦玉发现了躺在一棵断树旁,奄奄一息的维斯。琦玉问维斯,这到底怎么回事?维斯说,整个宇宙遭到了宇宙大神级文明的攻击,比鲁斯、贝吉塔、弗利萨等,都已经战死,作为超级赛亚人之神的孙悟空也已经死了一次了。
就在二人谈话间,维斯突然感应不到孙悟空的气息了,他紧张地告诉琦玉,孙悟空是这场战斗的关键,如果他彻底死去,那不仅是地球,整个宇宙都将覆灭。
琦玉问维斯该怎么做,维斯说,第二次死亡虽然就会彻底泯灭,但仍有一段时间会停留在尸魂界,所以琦玉唯有去找一个叫“黑崎一护”的死神代理,让他去尸魂界拖住悟空的灵魂。另一边,去找到七颗龙珠,复活孙悟空。说完,维斯就昏迷不醒了。
事不宜迟,琦玉拜托哆啦美照顾维斯,自己则一个箭步冲出任意门,准备去找黑崎一护。然而当他刚回到地球,一个身穿黑袍、背负妖刀、面容冷峻的黄发男子就出现在他身前。
琦玉刚想开口,但男子却抢先一步。男子说他就是黑崎一护,所有事情他已经知道了,如今护廷十三队正在尸魂界极力保护悟空的魂魄,但仅仅能维持一天。而各大龙珠遗落在七海域,唯有找到海贼王路飞,才能在一天之内集齐七颗龙珠。
琦玉很意外,问一护是如何得知的。一护说宇宙的事是悟空的魂魄告诉他的,至于龙珠在哪,他是从一个叫“一休”的老和尚那听说的。何况界王星的一秒等于地球的一小时,幸好琦玉回来的快,要不然就要耽误了!
二人马不停蹄地奔向海边,终于在一个小酒馆内,找到了路飞。琦玉第一次见到路飞,实在无法相信这个穿着拖鞋,带着草帽,毫无顾忌地大吃大喝的少年,就是传说中的海贼王。但此时也顾不了许多,他将来龙去脉告诉了路飞,希望路飞可以帮助他们。
路飞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并立刻以海贼王的名义通知了三皇七武海,以及各个海贼首领。
一时间,整个海洋都沸腾了,各个船队相互通知,努力搜寻,终于在日落前找到了六颗龙珠。
但同时带来了一个坏消息,护廷十三队最多只能撑到子时,而最后一颗龙珠位于雅典娜神殿!
作为守护十二宫的黄金圣斗士,无论任何事情,他们都会坚守宫殿,不会让外人轻易通过。面对这种迂腐不化的黄金圣斗士,琦玉、黑崎一护、路飞不得不拳脚相向。但毕竟只有三人,要在子时前通过十二宫,谈何容易。
可就在这时,鸣人也赶来了,他说人们总是吐糟他只会守护村庄,而这一次为了地球,他同样要出份力。不仅如此,星矢等青铜圣斗士,妖精工会,炼金工会,坂田,喰种,水冰月,数码暴龙,皮卡丘……甚至是樱木花道也牵着赤木晴子来捧场,当然,还有始终抱着晴子大腿的小新。
于是,在山呼海啸的英雄面前,十二位黄金圣斗士不过几秒钟就扑街了。琦玉顺利的拿到第七课龙珠,召唤出了神龙,并复活了悟空。
琦玉终于和悟空见了面,但此时已经无暇顾及决斗之事。悟空告诉琦玉,如今大神级文明已经占领了各个星系,银河系是最后的防线了。而敌方部队虽来势汹汹,但最厉害的就是一个叫暗黑OMEGA的家伙。即使自己超越神的能力,也无法与之抗衡,因为OMEGA的能量是无穷大的。
所有英雄都为之色变,不知该如何是好。琦玉问悟空,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悟空说,办法倒是有,只是要牺牲琦玉。琦玉不解。悟空说,你之所以面对任何敌人都能一拳解决,并不是因为你有多强,而是因为你体内含有一种叫负能量(反物质)的粒子。无论对方能量多高,你都能将其抵消,从而达到零界点。一旦能量为零,那么就会产生爆炸,就好像宇宙的起源一样。
悟空顿了顿,继续说,而你身体里的负能量也是无穷大的,所以如果你一旦向OMEGA挥拳,那你自己也到达零界点,所以——悟空没有往下说,但结果已经很明了了。
看着在场所有英雄,琦玉陷入了沉默。但很快,他就咧嘴大笑了起来,他说他本来就是为了成为英雄而生,如果真的能消灭OMEGA,那他就超越了悟空,真正成为了NO1。这是他一直追求的,他当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说完,他将手搭在了悟空的肩膀上,让悟空带他去银河战场。
悟空没有迟疑,带着琦玉飞出了地球。当见到OMEGA时,琦玉震惊了,因为OMEGA就是另一个自己。而OMEGA却毫不在意,他告诉琦玉,他早就知道琦玉的存在。因为这个世界所有东西都是平衡的,他在追求无限能量的同时,另一个空间中的自己就会得到相应的负能量。没有什么可以独立存在。但他偏偏不信,他认为自己一定能杀死琦玉,成为宇宙的主宰,正真的第一!
“第一”,这个熟悉的词汇在琦玉脑海中反复出现,敲击着他的神经。他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正义也好,邪恶也好,在追求巅峰的道路上,他们一样的贪婪。
其实真正的英雄并不是什么“第一”,而是正如鸣人所说,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所爱。大到整个地球也好,小到一个村庄也好,甚至仅仅为了一个心爱的人。能力越大固然责任越大,可若是连自己所爱的人都保护不了,那又算什么英雄呢?!
琦玉终于挥出了最后一拳,一如既往的,他表情很平静——
地球的上空划过盛大的红色流星雨,所有英雄遥望着这份绚丽,表情十分沉重。一护说,看来琦玉成功了。鸣人点了点头,有些惋惜。唯有路飞不同,拖着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突然,路飞哈哈大笑!
鸣人吓了一跳,问路飞怎么了。路飞说,既然龙珠能复活悟空,那我们何不再收集一次,先复活琦玉,再复活艾斯!哦不对,先复活艾斯,再复活琦玉!算了,干脆所有人一起复活吧!
很多年后——
一个老人坐在茶几旁,悠然的看着报纸。身边不远坐着一个小女孩,目不转睛的看着电视里的假面超人动画,显得十分紧张。也许嫌声音太吵,老人像小女孩抱怨:“小丸子,把电视声音关小点!”“我才不要,我在看英雄呢!”“英雄有什么好看,你爷爷我以前也是个英雄,而且还是最厉害的英雄嘞!”
小女孩回头看了看爷爷,笑着说:“爷爷你骗人,哪有头上光秃秃的英雄呀!”
老人不再争辩,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脑袋,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炸天帮---龙傲天)
第一仙师
妖月空 · 882章 · 第 882 节
[开始阅读] 耽美文,师徒师傅是重生的,攻受前世是好基友,受被卷入一个阴谋中,被人害的囚禁了几千年(?)。死后重生到一切的开始。决定好好纠正“带歪”攻的三观,于是收了攻做徒弟,奈何攻三观太正。中间各种“香艳”。(夏)
仙逆
耳根 · 2341章 · 第 2341 节
[开始阅读] 有一天王林见到了韩立:
王林:你好,我叫王林
韩立:你好,我叫韩立
王林:我小名叫铁柱
韩立:我小名叫二愣子
王林:我小时候住小村里,家里很穷
韩立:我小时候住小村里,家里更穷
王林:我有个四叔,可牛逼了
韩立:我有个三叔,是我偶像
王林:四叔推荐我去修仙门派
韩立:三叔推荐我去江湖大帮
王林:我的师父想阴我,被我干掉了
韩立:我的师父想夺舍我,也被我干掉了
王林:我捡到一个神秘小球,可以泡水
韩立:我捡到一个神秘小瓶,可以催熟
王林:我的门派被人占了,我和一群祖师跑掉了,然后我又跑了
韩立:我的门派魔道入侵,我和一群人被扔了,然后我就跑了
王林:我炼丹不错,因为有小球泡的水
韩立:我炼丹牛叉,因为有小瓶催熟的药
王林:我功法乱七八糟,打架牛逼
韩立:我功法七零八乱,跑路无敌
王林:我杀人就用一个死字
韩立:我跑路就是嗖的一声
王林:我抓了一个妹子帮我炼丹,妹子看上我了
韩立:我不小心上了一个妹子,妹子差点没捏死我
王林:后来妹子跟我了,我一溜达就是几百年,回来妹子快死了
韩立:后来妹子也跟我了,我一溜达就是几百章,回来妹子都元婴了
王林:我有个牛逼的老头指导,叫司徒南
韩立:我有个牛逼的老头指导,眼睛很大
王林:我法宝不多,都很牛逼
韩立:我法宝一堆,牛逼的都只能用几次
王林:我筑基期同境界秒杀
韩立:我筑基期见人就跑
王林:我筑基后期被结丹的追,不爽就把他杀了
韩立:我结丹初期被人追的拼了老命的跑
王林:我结丹期同境界的一个字死一堆
韩立:我结丹期同境界的大多打平手
王林:我元婴初期弄死一堆元婴后期的,名震一时
韩立:我元婴初期从一个元婴后期的人手上逃掉了,名震一方
王林:我有个分身,几个月就结婴了
韩立:我有个小二黑,天天跟我捉迷藏
王林:我一开始修仙的,然后修魔了,再后来修什么我也不知道了
韩立:我一开始修仙的,后来修魔了,后来又修仙了,后来又修魔了,后来…………
王林:我一百五十章不到就结丹了
韩立:我一百五十章的时候正在看药园,还TMD的有人阴我
王林:我224章元婴了
韩立:我224章在买变形金刚
王林:我271章化神了!
韩立:一千好几百章了,我TMD的修为全失
王林:我化神后相当牛逼,除了婴变期的,见了我都绕道走
韩立:我化神后相当牛逼,一般化神后期的抓不住我
王林:…………
韩立:…………
王林:道友一路艰辛啊,我深有同感
韩立:道友一路牛逼啊,我毫无体会
王林:当年我结丹期就组队害死几个化神期的
韩立:呵呵…………
王林:道友小看在下不成?
韩立:今日有灵宝出世,道友有兴趣组队前往么?
王林: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韩立:呵呵…………(夏青侯)
修罗武神
善良的蜜蜂 · 4454章 · 第四千三百一十八章 龙脉之源
[开始阅读] 如果你是作者,每天对着电脑码字。一天几万字,你码的出来么,不要老骂蜜蜂,他身体不好,不容易啊!蜜蜂我们永远支持你,修罗殿是你最坚强的后盾。(ゃ拾起回忆ち)
回到过去变成猫
陈词懒调 · 557章 · 第 557 节
[开始阅读] 从高一才真正开始接触小说,刚开始是买的《武侠世界》《修真世界》之类,后来转移到电子小说上,随着科技发展,重心也放在网文上。
本人大四,书看的不多,但很杂。尤其喜欢不同角色不同角度的世界。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感觉,饶雪漫的风格大概也是这,虽然是言情小说,但我一个大男生也和女生凑着头一起看,也认识许多妹子~有共同话题啊!
最开始的网文,《猛龙过江》,《寂灭天骄》,《网游之天地》,网游之最强召唤师etc.无一不是看完一章又倒回去看一下上文的联系,也常常代入感萌发…
高考之后可以放松的看小说,看了两年,看坏了一个手机。两年间,学习成绩一般般,四级迷迷糊糊,六级就放弃了。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摸着看了基本相关小说,SC,CF,LOL。
大三,课很少了。晚上买点磨牙棒饼干,馍片之类的就躺着看,按每天100章的速度,一个月可以看完三本以上完结小说。300w字以下就不喜了,世界不够大,写的不够细腻…这个你们在行,我也只是一个看客,有点自己的口味而已,就像不喜欢吃面,喜欢喝粥一样,看个人。
2014年秋,从豆瓣买了本《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之后,就喜欢看一些美食小说,《怪厨》,《北宋小厨师》,还有一本是穿越版,女主穿到宋朝,在街边开了一家糕饼点心店铺(各位哥哥姐姐可以补充一哈)
放了寒假,突然觉得应该再换一个角度看。于是,选了一本《回到过去变成猫》,可能字数不这么多,但是符合我当下的要求,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换位思考。下面具体分享为什么选这本书:
《回到过去变成猫》主角郑叹,一觉醒来变成一只黑猫。
1.农村一般信这些东西,有灵性的动物。比如,东北的狐仙,跳大神⊙▽⊙。我也相信这些,因为我家养过猫,土猫,养了七年,和三只三四年的狗打架被咬死了😔,悲伤的故事。
2.虽然写的是一只猫,但是文中的狗也被勾勒出活灵活现的狗精神——家里的猫被咬死之后,养了十几只狗🐶,每次回家都贴上来,还站起来舔我的手。
2014.10,家里养了13年的狗(相当于人类90+)被偷狗的弄走了……又一个悲伤的故事
3.每次看书,都是凌晨。因为是农村,边上的猫狗特多,夜里两三点,有的猫就发出→_→的叫声,发情的猫,你们懂得。特有代入感
我就写三点,大家随意。
提几个问题,
A,怎么发话题?
B,在哪里留言水之类的也有经验?
C,看书时,那个背景能不能多几种颜色,晚上在被窝里看太亮了,有点刺眼~~
以上是最主要的三个问题。
Thank you very much!(喲,西瓜!)
全职高手
蝴蝶蓝 · 2753章 · 第九百七十八章 为难
[开始阅读] 先说一下,我只是想推书,有些人看不得借鉴或者说复制黏贴,那我只好亲自上阵。为了喜欢的小说花一两个小时写篇书评也没什么。
这是我第一本键盘类网游小说,老实说看第一张纯粹是好奇,后来是慢慢被虫爹的幽默所吸引,到了整个联盟都出现才觉得本书的与众不同。(以前在贴吧看到说好多人以为真的有一个叫荣耀的游戏和电竞圈,也算是侧面说虫爹写得好?)
以前在龙空上看到过一篇帖子,他讲的是“网络文学的同质化”。意思差不多就是不管是玄幻奇幻仙侠修真还是都市无限流不同题材的小说,也不看主角背景出身性格如何,总之随着故事的发展,主角永远无敌,敌人永远脑残,最后遇到的女性全部进后宫。。。大体就是这样,主角是世界的中心,一切剧情都围绕着主角展开。(龙空和贴吧好像都有人说过,记不清)
但是《全职高手》不一样,严格上讲他是一部多线小说,但是叶修与兴欣肯定无可取代的主线。我想在其他小说中像虚空双鬼,烟雨的楚云秀,301的杨聪肯定是一笔带过,说不定还是被主角踩在脚下然后就再也不会出场的那种,而像蓝雨的黄少天,微草的王大眼,百花的张佳乐等等这些人出镜率在别的小说中可能已经是男三,甚至是男二,但是在本书中同等的角色肯定不下十人。
对于人物的描写,虫爹已经让我们无话可说,试问你在哪本小说看完之后还可以津津乐道的吐槽差不多100个人物(具体多少个我不造)。就说一点老魏,方大大,黄少天这三个人吐糟的方式你分得清吗?答案是肯定的,原因就在于虫爹对于人物刻画的鲜明,虽说有点脸谱化的趋势。比如;
张新杰;强迫症的一丝不苟。
黄少天;喂喂喂喂喂喂喂喂人呢人呢人呢单挑单挑单挑!
周泽楷;恩。。。
还有《全职》用的是NBA的模式,我想吐糟一句叶修和乔丹真像。一样都是在自己的领域是神一般的存在,一样都是沉寂之后的复出。
接下来我写几句我觉得《全职》里最经典的的话。
如果是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这绝对是TOP10最感人)
一如既往(总觉得这是属于老韩同志的悲哀。。。永远的勇敢向前一如既往,却总是那让人心疼的不甘心)
要肩负起微草的未来啊!英杰(那么温柔,像爸爸一样,看到这句不觉想到自己的未来,不由哽咽)
我等你回来(这是我在腐女告诉之前唯一认定的CP韩叶)
太多了不一一例举,打字累。。但是对于《全职》的每一个我都有一份回忆,好脾气的保姆蓝河,过气老选手但依旧有梦想的老魏,话唠的最强机会主义者黄少天,寡言的枪王周泽楷,要强一串三的唐柔,美女你是哪个星座脱线的包子,桀骜不驯以下克上的唐昊,转型再封神的无节操方大大,千年老二的张佳乐(这角色很喜欢,也喜欢孙哲平),一如既往永不言弃的韩文清等等。
就是因为本事是以NBA模式的缘故,有一种像体育精神一般的东西,台上死磕出尽一切招数台下一笑了之又是好朋友,传递给读者的大多都是拼搏,奋进,热血,团队精神,牺牲(虽说也有像刘浩这样人性阴暗面的存在)。
还记得为了荣耀的冠军而毅然决然转队,宁愿忍受粉丝唾弃的张佳乐嘛?
还记得想要和自己的好友能够在同一舞台上竞技,而转型默默离去的一寸灰乔一帆嘛?
还记得不服老不服输,永远的一如既往的韩文清嘛?
《全职》没有爱情线,但是衍生出了无数的CP(我觉得叶韩?……恩,忽略我)。可以说是腐女眼中的网球王子啊,哈哈哈~~
忘记说了,在网游小说中《全职高手》和《重生之贼行天下》是我最喜欢的,然后才是失落叶的数据流。
键盘类网游我还在看《绝顶唐门》(不是绝世……)看了三十章感觉还可以,以为给大家讲,这里不多说。
这是我的书评,写得肯定没有贴吧大神的专业,但也是我一份心血,谢谢。
我发现……我好像没怎么说主角,不过我想喜欢本书的朋友,应该不会怪我,毕竟叶修这个人物有太多的人去评论,更有几十万网友为他庆生,(这是我报纸是看到的,具体哪,我想不用纠结了)。比较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主角!
PS;虽说很烂但是写都写了总归要发出来,最后请大家留一句话,证明自己看过《全职》,我的就是标题。好像不是原文里的……这就这样吧,不拖了(万剑一)
傲风
风行烈 · 932章 · 第 932 节
[开始阅读] 在网页看了傲风,看着正爽尼玛突然就不更新了!!!烈行风丧心病狂的吊我胃口么!!!心酸 还有,最近看男生玄幻有点腻味,有没有女主强大文,或者搞笑文来洗洗脑(打小就很酷)
重生之贼行天下
发飙的蜗牛 · 2000章 · 第 2000 节
[开始阅读] 孤寂的行者
追逐阴影的脚步,
这是盗贼的赞歌。
带着一个一百八十级的大盗贼的记忆,回到了十年前,命运给聂言开了一个玩笑。
曾经错过的、被夺走的,都要重新拿回来。 然后搞一身神装,摧枯拉朽,见神杀神,势不可挡。
于生活中迷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指引他的神,纪念心中永不褪色的WOW与DND。--发飙的蜗牛。
这是蜗牛大大写的本书简介,不够热血,真的一点都不热血。但是这是我心中网游小说中最热血的一本,没有之一。
狂贼涅炎!!!
贼行是一本典型的回炉流小说(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回炉流,我在龙空的时候经常听说。)
大多回炉流都是完成前世的遗愿,然后利用重生的优势,农民翻身在地主。爽点大多就是这样,贼行也没有跳出俗套,中规中矩,但是贼行最重要的就是兄弟与热血!。也是因为贼行我才开始看所谓回炉流的小说。
其实呢我把这本书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开头到牛人部落在主城站住脚跟
第一阶段可以说是非常好,很强烈的带入感,甚至一些桥段都可以当成经典的剧情,蜗牛塑造的也很不错……
特别是前期用重生,取得在游戏中的优势,所用的bug和桥段简直可以当做回炉流的教学模板来看。
这一阶段也收服了各种小弟。
鹞子:奥义法师(聂言现实好友唐尧,聂言未正式出任会长时挂会长头衔。特别是后期酒吧改变命运那一段)
带头大哥七仔:圣言牧师(帮聂言进入索哥特城,前世七大神牧之一,熔火森林10人组之一)
遗忘:盗贼(帮聂言进入索哥特城,前世影舞盗贼)
Sun:盗贼(前世最富盛名的影舞盗贼,连续三年竞技场影舞级挑战赛的冠军,拜聂言为师。而且非常年轻,还是个学生党)
王者天下:盗贼(聂言现实好友兼影子保镖刺刀,以前乃国际雇佣兵,前世圣影舞。他是什么时候收的,我忘记了……)
鸟不剩蛋:药剂师(前世凯旋公会的药王)
等等
贼行最注重的莫过于亲情和友情。前世的恩怨纠葛,对家人的爱,对曹旭的恨,对谢瑶的痴恋,以及那一声“兄弟”。
而前期一开始蜗牛压抑许久没有任何爽点,到了熔火之林那一段,爽点被压抑之后的爆发让人出乎意料的爽飞。这种写作手法也是蜗牛惯用的手法。(在九天星辰诀也有类似)
爽文其实并不是小白文,爽文是看着觉得很爽的,而小白文只有小白看的才会很爽……所以说小白文是爽文的一种……嗯,一个分支罢了,直接点说就是只能糊弄糊弄小白的文章。
第二阶段 到打败曹旭为止
其实曹旭就是整部小说的打boss。
说句实话,这个阶段是小说最水的阶段了。
其实说白了就是注水阶段,一点剧情也没有的章节,正常的两句话搞定了,非要拖拖拉拉的弄个一章,我都是跳着看的。
在第二阶段的时候,聂言就给力了,杀人都是秒杀……看着我都快睡着了;小弟随意收,各种蛋疼各种菊紧,就好像有一根狼牙棒塞在我们教导主任的菊花里面一样让我开心……哦,不是,是悲痛,是悲痛。
第三阶段 至结尾
进入这个阶段前,主角大仇已报,一般小说到此应该完结了才对。
这也是最吸引我的一段了,在短短的100多章内,狂贼涅炎的再次崛起,告诉世人谁才是真正的游戏第一人!
虽然这一阶段主角霸王之气更甚以往,但是王者归来的气势压倒了一切。
最后的决战可能显得不够重要了,但是那王者归来的过程却是激情精彩的。
可以说是本书最精彩的一部分了。
本书的另一个亮点就是背景故事,可能这一点被大多数读者都忽视了。
但是主角冒险的故事大多都穿插在背景故事之中,这也算是本书的一条暗线。
背景故事也很丰满,至少对于一天能更新10000字的写手来说很不错了
重生类的网游小说很火的原因
下面四个理由转自贴吧
第一,颠覆了往常小说的那种打BOSS无限人品爆好装备的套路。主角重生过来的,装备自然知道怎么拿,什么地方出什么BOSS,什么地方出什么装备都知道。自然不会再出现那种一出来就有超好运气和超好装备的剧本。
第二,主角熟知游戏的未来发展,知道如何建立自己的优势,如何的用人理所当然。再也不会出现主角的那种王霸之气,无数小弟争相相向。以前那种小弟白痴般的跟随老大的剧情就没了。看起来也爽。
第三,主角熟知游戏的各个职业的内容和FB的攻略,所以玩什么职业都可以玩的比较好,操作自然前期无敌,对于以前那种无缘无故运气般杀掉BOSS,我们比较容易接受的是有技巧性。
第四,重生类的网游主角通常前世比较郁闷或者有怨念,所以这一世要改变命运必然要很努力,比起靠运气成名的主角,大家还比较喜欢那种努力抗争的角色,有挑战的感觉。
网游界两大至高神蜗牛和失落叶都不再写网游,而是转型写了玄幻。不由得让人感到可惜。
现在还在写网游的大神并不多,但是都没达到至高神的地位。
网文界的更新换代,我们都看在眼里,不由让人伤感。
虽然网游在网文中也算是个大类,但是在收益上来说,是绝对比不过玄幻小说的。(听说网游小说是不允许出版的?但是去年看到全职高手出实体了)
所以蜗牛还是转型去写九星了,而且成绩很不错,然后就彻底转型写玄幻了。
网游界的几位大神的转型,导致了现在网游小说的内部空虚。好的作品难寻,新创意没有出路。
网文界需要新的大神来支持!
这是我最喜欢的虚拟类网游了,也是我见过写盗贼最有感觉的几本之一。
在沉沉的暮霭中,
借着篝火的闪耀,
让神见证,
曙光与星月交替,
光明寂灭,黑暗消散,
世界因我们的到来而改变,
我们从此聚在一起,
共同进退,
同生共死,
直至大地无处不留吾辈之踪影,
荣耀即吾命。(万剑一)
我的26岁女房客
超级大坦克科比 · 729章 · 第 729 节
[开始阅读] 这本书是我在阅尽无数爱情小说后的一次惊喜。从未在任何一本书中读到如此多的人生感悟与生活的挣扎。
本着不会剧透,我在写对人物的感受时便就不言姓名,自然读过此书的人自然明白我讲的是谁。
时间改变了一切,抚平了一切,又让一切充满爱恨情仇,悲欢离合。作者的一条主线便是时间,时间成了最好的借口与最深的感悟。时间给了主人公最深的挣扎,最痛切心扉的错过,时间将他的精神蹂躏,也在后来给予回报。
挣扎,无数次的挣扎,颓靡,迷茫,错过,遗憾.....青春一切的负面情绪伴随着你的烟,你的酒,开了一次疯狂的宴会。但是纯净的善良之心,一次次证明着自己的思想并没有错的这么离谱,善必定会换区善,不然这个世界平衡不了,继而也维持不下去。选择,艰苦的选择,对错也罢,辜负也罢。不是最后都了无遗恨吗?这样那些因为痛苦抉择而带来的精神上的折磨,也有所值。作者不会仅仅因为缅怀写下你,你代表着一种善,所以总是格格不入,你代表着青春那最美好的幻想,所以你才如此富有生命力。
如果我能遇见这样的女子。我希望我不会错过,穷其一生追求,或者等待一个让能让我结束的一个你的真实结局。你知道吗?你就像是最后青春的坚守,所有人都变了。唯独你啊。让我苦苦的无言相对,纵然是劝慰都显得不是那么正确。深埋苦痛,然后平静的对待他。这让我震撼,视死如归一般的震撼。那么大的苦痛啊。生死边缘。就像是一株不知名的却富有这样品质的花。那株花根上满是病斑,一直是重病残喘。可他的外表确实那样的美丽,模样那样骄傲,味道那样清淡迷人,但是只是为了让坐在他身边好似因为自己受了多大委屈的男人,一时得以展颜。你是最纯净的,最透明的,是所有男人最渴望的爱恋。你是那么的纯粹,以至于最后所有人都在忘却过去,你始终如初。你是尘世中心灵最美的女人。
尊敬,无法不这么说。这个女人是我满心满肺的敬重与感到温馨。孤独的,总是在沉默中,几十年这般。现实生活中能承受的人寥寥。从始至终的坚持,不断的理解,不断的改变,不断的牺牲,不断的哭泣,你始终是淡然的令人心疼,就好似贫瘠山野的百合花一样,承受莫大的痛苦也要绽放出来,只为了,那个在山崖底下为看到你美丽的那个男人。非大毅力,大勇气,大智慧,大心智之人而不可为啊。但是你却愿意平凡,愿意平淡,从冷漠到温良贤淑,到体贴可人,到温馨如阳。你这女子,让人觉的与你逐渐变老,是最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作者说时间会抹平一切,淡化很多。但我不这么认为,你曾经的生活一定是刻在你的骨子里的,不会抹去,只不过,你学会了用另一种情感去掩盖它。爱一个人,在你爱得时候为其做什么都不过分,因为那时她是你生命中的生命。不必恐惧大学的爱情,只是我们要懂得其实我们一直那么深爱。世俗在时间的推移中不过过眼云烟,而彼此之间氤氲出的情感才会陪伴我们行将就木。
我爱你,可以为你流泪,为你伤心,为你孤独寂寞,为你灿烂如阳,绚烂如花。
那么请你记住我深爱你,虽然我不想提如果。可是要真是这样,你要以更爱之名来给我绝望。
爱情,愿你幸福,如果你不幸,希望你在眼泪里痛彻心扉,在精神里,摧残折磨,之后记住你不是不爱他或她,只是我们没有走到结局而已。所以之后,请你宽容生活与所谓宿命,之后幸福。
爱情,愿你如我的生命般重要,不然我何苦在茫茫人海中苦寻她的出现。等的生命充满渴望与干枯。我相信爱情,也相信现实的白云苍狗,但是我只要知道你爱过我,足以。
我爱你,你不爱我,但我还是爱你。
你爱我,我不爱你,纵然爱你,却不是最初的心动。
我爱你,你爱我,所以时间空间,也阻隔不了,何况世俗。纵不相守也相爱,仍旧是最初的心动,最美丽的爱情。
你明白了吗?
时隔这么长时间他的另一半书评写出来了。
从一本书开始
这本书的书名是《天空之城》,赶上我烦恼的时候,赶上我无所事事的时间,赶上我的还年轻,遇到了这本书。
人性的背后是白云苍狗,时间的背后是了无痕迹?
说的不错,终有些刻在我们骨子里的东西要回答,说的也对,有些事情我要是没说,你不要以为我忘记了,只是有些事不适合说,只能收藏。
红尘万丈中,青山千万重。如何才能认识,如何才能熟识,两个陌生人。认识后,这两个陌生人,又如何能在精神上互相交流,互相了解,互诉衷肠。如何经历流泪,流汗,从春流到夏,夏流到冬,流到黄泉,看一眼彼岸花。我们将其归结为爱,爱情。
我不知道这个时代怎么了。一提爱情两字,就感觉进了烂俗场,垃圾场,情欲场,感觉爱情是最值得我们每个人不屑的烂东西。感觉爱情还没开始,枷锁便是无数种,带上你去私奔,就好像成了一种笑话。
世界是阶级分明的,现实偶尔感性。世界是平衡的,如果你感到稍有失衡,不必在意,它一直是偏袒于一方,但从不坍塌。
逍遥,洒脱,但是爱上一个近在咫尺却从不回头张望你的人,这他妈的就像是愿天下的相爱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一样恶毒。爱上一个愿意为你舍弃一切却在爱情世界里没有你的人,你说,上帝,去你他妈的。但是这样又能怎样,已然遇见,便是心里此生难以走过的劫难,纵然后来安定,他就是他,不是别人能代替的,你的孤独,你的流泪,你的背后万千呐喊,却在无人长野的铁轨边忍受风雨霜雪。你说你,就像清流,安静且清澈,流过荆棘遍地,流过黑浊腌臜,但是流来的还是清丽的模样,此生已长情,来生别遇他。
你是最感性的人,你永远都是电影里的那个机车少年,所以你不能懂成熟的爱情,所以你这一生辜负谁谁,最后的苦难都由自己吞咽,他们都说他们都已忘记过去,然后可以重新开始,唯独你,从头至尾,天涯浪子。很多言语都难以形容你,我瞎写一段吧。
狰狞的逃脱世俗,渴望天池的存在。
偏偏对于爱情,你想的简单拙劣。
挣扎吧,挣扎吧,承认都爱上了,又能怎样,物是人非太狠。
你们都忘了吧,忘了吧。让音乐在夜晚陪我回忆绵长,撕心裂肺。
独自默泪,我告诉你,忘不了。
随它吧,随它吧,爱的痛彻心扉,爱的不能自己,一刀斩红尘滚滚,斩时如切肤。可是远方我早就来了,我忘了,我忘了,我忘了......
忘于江湖长野,忘于世事变幻,是的最后我幸福了。
心疼,除此再也没有更准确的情感形容,总觉得往日时光一直埋葬在你心底最深情的地方,我说你从来就那么美,哭过后更美丽了,我说你是拥有奇女子的的魅力,空城,最后真的都成空,只有时间啊时间,改变我们的模样。
你,可怜的让观音都可为你滴一滴泪。世界改变了你也没有改变你,再见了,朋友,我都释怀。再见了,愿你来生生在富足美满的家庭里。你已是纯良,我说你是远走,在我没有去过的地方。
你是我最不愿爱上的这种女人,但是偏偏你又是对的。山村,给了你从繁华到朴素,从青春苦涩到风轻云淡,从此生不换的爱恋到决然理性的生活,我相信你比更多人看到了更多的事情,你自然残酷的就像这世间的自然法则,正确残酷,无可奈何啊。
你为了他哭,从青春年华到世事洞悉。
你为了他平凡,从他活出了自己。
你为了他流浪,最终让他终生流浪。
该走的路,我走过了;该行的道,我行过了;该爱的人,我爱过了;该打的仗,我打过了。
洪荒留此山川,缺憾还诸天地,人间或有难遣的情,生命纵有未尽的义,我都能微笑以对了。(念于江湖长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