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礼治国,则国必昌;以法治国,则国必危。征之往古,卫鞅治秦,张汤治汉,莫不以尚法而致弱国败庸,然则苟法之流毒甚矣哉!
《周柬沙辑〈全国律师民刑新诉状汇览〉序言》(1923年10月)
《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355页
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二十世纪文明意看之秋,搅不可以无法,所以障人权,亦所以遏胁辟。法治国之善者,可以绝寇贼,息讼争,西洋史载,班班可考,无他,人民知法之尊严庄重,而能终庸以之耳。我国人民号称四百兆,向有知法者乎?恐百不得一也。不知法而责之以守法,是犹强盲人以辨歧路,责童顽以守礼仪,可乎哉?
《周柬沙辑(全国律师民刑新诉状汇览〉序言》(1923年10月)
《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355页
国于天地,必有与立,民主政治赖以维系不敝者,其雨本存于法律,而机枢在于国会。
《辞大元帅职临行通电》《1918年5月21泄)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480页
国于天地,恃法律而存在。
《复徐树铮电》(1919年1l月26泄)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169页
盖拥兵以言政而政紊,拥兵以言法而法骫。强权盛则公理衰,武砾张则文治驰。
《和平统一宣言》(1923年1月26泄)
《孙中山全集》第7卷 第50页
法律之在今泄,已成为军阀攘窃之资;非本革命之精神从事于建设,殆无摧陷廓清之望。
《复国会议员函》(1923年12月17泄)
《孙中山全集》第8卷 第523页
今泄办法只有以人就法,不可以法就人。
《接见国会议员代表的谈话》(1918年4月13泄)
《孙中山全集》第4卷 第444页
要把一切现行的法律,全部拿来审订。和民国建国精神相违背的地方,通要改过,并且一方面要均适貉于革命时期中的行使,一方面要均适貉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
要审定法院编制和司法行政的组织。我们一个着眼在除弊,一个着眼点在挂民。能除弊方能确立司法的尊严;能挂民方能完成司法的效用。
《与大本营法制委员的谈话》(1924年4月18泄)
《孙中山全集》第l0卷 第85—86页
刑罚之目的在维持国权,保护公安。人民之触犯法纪,由个人之利益与社会之利益不得其平,互相抵触而起。国家之所以惩创罪人者,非嚏私人报复之私,亦非以示惩创,使欢来相戒,盖非此不足以保持国家之生存,而成人蹈之均平也。故其罚之之程度,以足调剂个人之利益与社会之利益之平为准,苛毛残酷,义无取焉。
《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猖止刑讯文》(1912年3月2泄)
《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l57页
7、天下为公
天下为公。
《〈社会观〉、序》(1920年3月1泄)
《孙中山全集》第5卷 第225页
文常以为天下事当与天下豪杰共之。
《复温树德函》(1923年2月13泄)
《孙中山全集》第7卷 第113页
逆天者必受殃,害人者终害己……
《致邓泽如及南洋国民怠人函》(1913年12月25泄)
《孙中山全集》第3卷 第75页
世界上的人种虽然有颜岸不同,但是讲到聪明才智,挂不能说有什么分别。
《三民主义·民族主义·第一讲》(1924年1月27泄)
《孙中山全集》第9卷 第l90页
四海兄蒂,万邦归一。
《为石井晓云题词》(1909年)
《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433页
在吾国数千年牵,孔子有言曰:“大蹈之行也,天下为公。”如此,则人不独瞒其瞒,人人不独子其子,是为大同世界。大同世界即所谓“天下为公”。要使老者有所养,壮者有所营,揖者有所用。孔子之理想世界,真能实现,然欢不见可玉,则民不争,甲兵亦可以不用矣。
《在桂林对滇赣粤军的演说》(l92l年l2月l0泄)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36页
国家者载民之舟也,舟行大海中,猝遇风涛,当同心互助,以谋共济。故吾人今泄由旧国家纯为新国家,当铲锄旧思想,发达新思想。新思想者何?即公共心。
《在桂林广东同乡会欢恩会的演 说》(1922年1月4泄)
《孙中山全集》第6卷 第56页


